为扎实开展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拟于近期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任务。完成农业生产托管4.7038万亩次。其中,实施机耕0.4769万亩次、机防0.5069万亩次、机收3.3315万亩次、烘干0.3885万亩次;按照“综合托管系数”(耕0.35、种0.26、防0.13、收0.26,“烘干”环节算为“收”环节)折算各环节服务总面积1.2万亩。
(二)服务作物。主要支持我县主要粮油作物水稻生产。
(三)实施范围。东柳街道、永胜镇、月华镇、四合镇、童家镇、欧家镇、团坝镇、乌木镇、杨家镇等九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选择辖区内农业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粮油作物种植相对集中连片的村(社区)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服务对象。项目服务对象为县域内从事粮油作物生产的一般农户、监测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符合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小农户(种植面积不超过47亩)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
(五)时间安排。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六)资金使用。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20万元。
(七)补助标准。按照脱贫地区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补助资金控制在市场服务价格的40%以内,单季作物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亩。
(八)补助方式。项目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拨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100%补助给承担托管服务作业的服务主体。
二、遴选主体
项目服务主体由县供销社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要求在供销社服务主体名录库中遴选确定,并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遴选结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已纳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服务主体,且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2.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能在约定期限内为实施区域内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托管服务。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能够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账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安全事故。
7.优先支持持股50%以上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大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组织拥有农机具信息统计表,农机具来源证明材料,属牌证机械的提交手续合格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机具照片),并提供购置合同、发票或租赁合同。
4.服务组织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并提供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5.组织标牌、办公场所、重点农机具存放场所照片。
6.财务管理制度和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7.证明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如:已从事过类似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合同、结算单等。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县供销社发布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二)自主报名。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交申报资料。
(三)评审公示。县供销社组织对自主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实施主体。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合同。实施主体与县供销社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8日。
报名地点:大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大竹县建设路322号)。
联系人及电话:吕帅,18123202384。
附件:1.大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2.大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3.大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具信息统计表
4.大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能力综合评审办法
大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遴选大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docx
大竹县供销合作社联社
2025年9月5日